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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011]36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充分体现我校对贫困学生的温暖和关爱,我校从2007年起实施“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政策,通过每天为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早餐,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湛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晨光工程实施方案》,现决定开展第十轮贫困大学生伙食补助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11年11月1日——11月13日
二、遴选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1月2日—3日)
需要申请“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11月4日—5日)
班级(或专业)成立“晨光”工程遴选评议小组,并召开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的学生进行评议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学院。
3、学院审查与公示(11月6日—11月10日)
学院召开会议,对初选名单认真、深入地调查审核,将确定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湛江师范学院晨光工程补助名单汇总表》(附件2),上报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4、学校复核与公布(11月11日—13日)
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后,最后在网上公布遴选结果。
四、遴选要求
(1)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晨光”工程的遴选事宜;
(2)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晨光”工程早餐补助落到实处;
(3)遴选出的“晨光”工程受助学生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6%,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学院开展遴选时,应根据毕业班出外实习情况在本学院内适当调整名额。
(4)材料报送:11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湛江师范学院晨光工程伙食补助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地址:zsqgzx_peixunbu@163.com
五、其它事项
(1)11月14日开始,“晨光”工程早餐将按第十轮遴选名单进行发放;
(2)其它相关事宜由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晨光工程”第十轮早餐补助遴选名额分配表》
2、湛江师范学院晨光工程补助名单汇总表.xls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晨光工程”第十轮早餐补助遴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分配名额 | 1 | 法政学院 | 164 | 2 | 化学学院 | 87 | 3 | 教科院 | 61 | 4 | 美术学院 | 61 | 5 | 人文学院 | 122 | 6 | 商学院 | 119 | 7 | 生科院 | 87 | 8 | 数科院 | 83 | 9 | 体科院 | 83 | 10 | 外国语学院 | 86 | 11 | 物理学院 | 107 | 12 | 信息学院 | 118 | 13 | 音乐学院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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