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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证对象:包括从事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水泥、气体、焦化、农药、水处理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化学分 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 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2、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采集样品;(2)配制标准溶液和化学试剂;( 3)进行外观视检;(4)使用理化仪器等设备,测试样品的理化性质;(5)使 用化学分析和食品分析方法,对样品进行组分测定;(6)记录、计算、判定化 验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调试、维护仪器设备 ;(9)处理检验过程中的故障;(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2、强制依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就业准入职业目录等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3、监察规定: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4、证书作用:是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资格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及确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技能水平评价的有效证件。化验员证亦可作为享受各地积分入户、人才引进以及发放补贴等相应政策支持的有效凭证,拥有化验员证书在求职中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
5、证书权威:证书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五个级别,由国家人社部统一颁发,无须年审,终身有效;网上可查,全国通用。
6、报名方式:咨询:qq 346323143 tel 181 0275 7391 兰竹老师扣扣:三四六叁贰叁一四三,各省会城市每月循环定期开班,常年接受报名,敬请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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