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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适应学生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培育一支人品好、能力强、素质高的学生干部队伍,为创建优质学生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学生处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新一届学生工作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学生处处领导助理:3名(报名表交到思想教育科)
2、思想教育科助理4—6名;
3、学生管理科助理6—8名;
4、自强社(校级学生干部机构 ,由勤工助学中心主管)40名;
5、学贷中心助理11名
6、心理咨询中心助理17名
二、招聘对象:我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本科生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者下载并填写《学生工作助理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于10月18日前交到各相应科室。各科室地点如下:思想教育科、学贷中心:紫荆楼303;学生管理科:紫荆楼306;勤工助学中心:第一教学楼一楼中厅;心理咨询中心:学校车队二楼(新图书馆后面)
2、面试:各科室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科室另行通知。
3、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月的试用。
4、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为学生处工作助理。
五、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校级机构普通干部待遇,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学生工作助理证书。
附件:学生处助理招聘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3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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