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治[2013]1号
校内各单位:
我校今年第一季度发生案件8宗,其中刑事案件5宗,治安案件3宗。现通报如下:
一、刑事案件
1、1月16日8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工李某某在学生公寓崇德苑门口被盗电动车一辆。
2、1月17日10时许,体育科学学院教工江某某在教工宿舍区313栋楼下车棚(无人看守)被盗电动车一辆。
3、2月9日11时许,人文学院教工陈某某在教工宿舍区322栋楼下被盗电动车一辆。
4、2月26日20时许,退休干部李某某在教工宿舍区309栋楼下被盗电动车一辆。
5、3月2日12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1级社体班张某某在学生公寓新民苑车棚被盗电动车一辆。
二、治安案件
1、1月11日19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工业设计班钟某某、石某某在燕岭区水厂旁篮球场分别被盗手机一部。
2、3月26日19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09级地理班陈某某同学,在中九排球场被盗红色挎包一个,内有现金100元、手机一部及其他物品数件。
3、3月29日23时许,化学科学与技术学院2010级制药班的刘某某在第三教学楼204室被盗背包一个,内有现金270元、校园一卡通及学习用品等。
结合上述案件发生的情况以及我校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实际,下一步应重点做好如下防范工作:
(一)电动车不用时尽量停放在指定的车辆临时停放点,使用防盗性能好的车锁,并安装防盗报警器,如有条件尽可能将车锁进车房。
(二)在田径场、篮球场、图书馆、课室等公共场所活动时,贵重物品应随身或专人保管,切勿随意摆放或脱离自己的视线,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离开宿舍及时关闭门窗,启用防盗锁,钥匙随身带。
(三)各单位要坚持在师生中开展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慎对突发事件或中奖等不明信息。如遇下述:“邮件包裹疑有违禁品、银行卡透支或升级、存款冻结、中奖信息、使用司法部门安全账户、兼职押金、陌生人求助、身份证被冒用贩毒或洗钱犯罪”等类似情况,请勿恐慌,坚持不轻信、不付款、不转帐。如需核对信息应亲自到邮政、银行营业网点或到公安、保卫部门咨询,谨防受骗。
(五)雷雨季节来临,遇到闪电雷鸣天气时不要使用手机,不要在高压电杆和大树下停留,防止雷击。
(六)在校园内,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可及时拨打“校园110”救助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
湛江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