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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1日,放假3天。 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课,补上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的课。
(二)寒假:
1.学生:放假34天,从2013年1月21日起至2月23日止。2月24日回校注册,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1月14日至18日为全校各年级学生离校社会实践时间。
2.教师:放假34 天,从2013年1月21日起至2月23日止。2月24日(星期日)各教学单位部署安排新学期工作。1月14日至18日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职能部门、科研和教辅单位人员:放假34天,从2013年1月21日起至2月23日止。2月24日(星期日)上班。1月14日至18日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4.后勤实体职工:由后勤产业处和各实体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事项要求
1.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本学期末的考试、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好学生注册报到等事宜。
2.学生及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寒假留校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3.工会、离退办和后勤部门要做好家庭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和在校临时工的春节关爱送温暖工作。
4.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的值守巡视,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保工作,按照安全预案工作要求做好应急反应和信息报送工作。
5.除春节期间(2013年2月9日至15日,共7天)不作安排外,各单位寒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并于2013年1月9日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办公楼301室,电话:3182678/3183226)。
6.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3183446、247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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