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是“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而非普遍适用,大家根本无需担心,公务员行业受其自身工作性质限制,不可能完全取消编制,所以解读政策一定要辨别清楚。其实大家之所以会担心公务员的编制取消问题,是因为目前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实行了聘用制,采取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式取缔事业编,大家就认为那这岂不是跟私企一样了吗?老板说开除就开除你了?希望大家能看清楚,是聘用合同,而非企业签订的普通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一般是不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都是劳务派遣,所以这两者还是有差别的,什么时候能真正的将临时工和正式工无差别对待才算改革成功。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即便事业单位或者将来公务员也真的改成了聘用制,也不会出现像私企一样说开除就开除的事情,比如说现在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或者公务员队伍中的编外人员有没有很不稳定呢?基本上也都是自己不选择离开,单位就不会解聘的。 所以,关于不稳定性的担忧,真的是没必要的。内心是无比支持公务员采取聘用制的,至少这样可以在心理上提升公务员队伍的危机性,切实提高自身能力,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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