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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斯宾诺莎
这一章我不得不承认是最难看懂的,断了很多次,也回头看了一下,也翻来覆去的把结尾看了再回头看。
因为不是这样,真的难以看得完。
不过我会赞同里边的一句话,想要成为一个哲学家,必先成为斯宾诺莎的信仰者。
斯宾诺莎44岁就去世了,他的政治论没有写完。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有无资格讨论国家大事,涉及政治大事,但是我首先是一个公民,我觉得有义务去了解。如果不去从宏观上去了解一个国家为何物,那试问如何去判断?
其实整一段政治论,我真的想把它全部贴出来的,因为写得太好了!(当我发现新浪分享那里的下载是和原书不一样时,我就知道,这个帖子只是独唱罢了。因为没人提出过,哈哈!)
摘抄一段:
完美的国家只限制其公民中相互破坏的那些权力,它剥夺自由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更大的自由。
国家的最终目的并非统治人,也不是用恐怖来约束人,正好相反,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使人们免于恐惧,
使人与人互不伤害,并充分保障人们的生活和行动,我再重复一次,国家的目的不是要把理性的人变成野兽或无生命的机器,而是要使他们的身体和心灵能够安全地活动。它将引导人依靠自由的理性去生活并运用自由的理性;这样,他们就不会再仇恨,愤怒和欺诈中浪费精力,也不会不公正地对待别人。所以,国家的目的实际上应该是谋求自由。
国家的目标是自由,因为国家的作用就在于促进发展,而发展又取决于能力的自由。然而,倘若法律阻挠发展与自由,又该怎么办?一个国家就像所有生物或组织一样,会力求保持自己的存在(一般是指当权者会力求保持自己的地位);但是,如果它变成了一个专职和剥削的机构,那又该怎么办?斯宾诺莎说,只要它还允许合理抗议和辩论,只要它还确保和平变革的言论自由,我们就应遵守哪些即使是不公平的法律。(这有点像第五章所提到的伏尔泰说过的一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承认,这种自由有时会产生很多麻烦,但是有什么问题能够得到明智地顺利地解决呢?”违背言论自由的法律将破坏法律,因为人们不会长久地尊重那些人们不能批评的法律。
一个政府越是竭力去限制言论自由,就越会遭到顽强的抵制;抵制的人实际上并非那些永不知足的人,……而是那些从教育、道德和善行中得到较多自由的人。一般而言,人们最难以忍受的是,将他们视为真理的东西当成了违反法律的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会把痛恨法律和肆意反对政府当成耻辱。……那种可以违反却又不会危害别人的法律,只能被当做是一个笑柄。这种法律不仅远不能限制、反而会助长人类的贪婪和欲念。
PS:这两段话十分适合于当今微博禁言之事。理解尚浅,不敢多言。
人获得的知识越多,就能越能更好地理解自身的力量与自然的秩序,就越能更好地运用自身的力量并为自己立下规则。人越理解自然地秩序,就越能轻松地使自己从毫无用处的俗念中解脱出来。
PS:这里的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毫无关系。我相信古时很多文人隐居田园,或许就是从自然中找到了自身的力量,并在世俗中脱身,怡然自得!
自然中任何在我们看来可笑的荒谬或邪恶的事物,都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片面了解所致。从总体上看,我们对自然作为一个整体的秩序和一致性毫不了解,却总想让一切事物都按照我们自己的理智进行安排。其实,我们的理智断定是恶的事物,从大自然秩序规律来看并非是恶,而只是我们单独从人性的规律进行断定的结果。
PS:人与人的认知局限,人为的自我判断,这就是认知的最大局限,只因我们是人。可笑吗?哈哈,很有智慧的,他跳出了人类这个圈子思考问题了。
我们被外部力量以各种各样的力量支配着,就像逆风吹起的波浪,我们只能徘徊摇摆,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我们以为自己最富有激情的时候,就是最能自主的时候,实际上是最被动的时候,我们卷入了某种世代相传的冲动或感情的激流,难以遏制地作出激烈的反应,而这种反应之认识到情况的一部分,因为没有思维,就不可能看清全部。
PS:这个是要结合他的身世理解的一段话。因为当时把他赶出教会的正是一群无知虔诚的基督徒,他们因为当时的世俗之风,不分黑白,但是因为时代的认知局限性,也难以辨别。事后的几百年,才有人为斯宾诺莎平反,真理永恒,只是有时候付出生命付出名声去换取,时间长久?这个是一个世界认知的过程。
激情的被动性是人类的枷锁,理想的主动性给人类以自由。
PS:我想前半段刚才已经可以理解,后半段是指他本人的余生。他后来来到郊区在一个小阁楼里写书度日,清贫无欲,这是真正的自由。
伟大的人并非是凌驾于他人之上并通知他人的人,而是超越了蒙昧无知的片面与无益,能够驾驭自己的人。(这与犬儒学派的学说十分相近,淡泊。我想大部分的哲学家都是以这种心态去研究学术,我也相信唯有这种心态写出来的东西让人精神百倍。毕竟钱财带来的更多的只是无休止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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