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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发生各类案件共10宗。其中一般治安案件6宗,一般刑事案件4宗。现通报如下:
一、一般治安案件6宗
(一)7月2日13时许,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2级黄某某在第二教学楼教室被盗现金110元和校园一卡通, 14时30分许,有人捡到其校园一卡通归还其本人,经查,校园卡被盗刷50元。
(二)7月4日13时许,人文学院2012级王某某在第二教学楼教室被盗一个钱包,内有现金200元及建行卡、工行卡、身份证等。
(三)9月12日16时许,法政学院2014级吴某某在雷阳区篮球场旁的石凳上被盗一个粉色挎包。包内有现金300多元,手机一 部,工行卡、建行卡、校园一卡通、热水卡、身份证等。
(四)9月12日18时许,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级刘某某离开教室时发现钱包遗失,内有建行卡、工行卡、身份证、现金等,事后其建行卡被盗取现金1700元。
(五)9月18日23时许,美术学院2012级张某某在第四教学楼与明德苑之间草坪石凳上被盗一个方形黑色包,内有手机一部,相机和相机镜头各一个。
(六)9月19日16时许,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1级陈某某在第一教学楼被盗一个棕色钱包。包内有现金200元,身份证、建行卡、校园一卡通等。
二、一般刑事案件4宗
(一)7月17日15时许,美术学院2014级张某在至善苑宿舍上网时,误信网络上刷信用度参加招聘被骗2400元。
(二)8月14日20时许,商学院张某某停放在雷阳区篮球场路边的一辆电动车以及车钥匙被盗。
(三)8月17日10时许,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沈某报称15日晚停放在307栋停车棚的电动车被盗。
(四)9月6日21时许,人文学院2014级刘某某、逯某、甘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别在弘志苑、尚志苑宿舍被自称是“师兄”的人以推销四六级英语资料为由,合计被骗2400元。
三、防范提示
(一)户外活动、学习、休息时携带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切勿随意放置或脱离自己的视线,以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二)到田径场、篮球场等体育场所运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如确需携带,应妥善保管,不要随意、随地放置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三)车辆应尽量停放在停车场、临时停放点或有监控探头监控之处,车锁应具备较好的防盗性能,防盗须从细节处做起。
(四)做好防骗,对“不当得利”敬而远之。一有贪念,极易上当受骗。
(五)冬季即将来临,风高物燥,请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
(六)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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