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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节日: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12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1月3日(星期二)上班。
二、寒假:
1、学生:放假40天,从1月16日起至2月24日止。2月25、26日回校注册,2月27日(星期一)上课。1月9日至13日为全校各年级学生离校社会实践时间。
2、教师:放假40天,从1月16日起至2月24日止。1月9日至13日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职能部门、科研和教辅单位人员:放假39天,从1月16日起至2月23日止。2月24日(星期五)上班。1月9日至13日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4、后勤实体职工:由后勤产业处和各实体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假期注意事项
1、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1)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形势和法制教育工作,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抢和饮食卫生,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基建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产业处、实验教学管理处、图书馆、饮食服务中心、园府酒店等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共同做好工地、办公室、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资料室、仓库和餐厅等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3)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和保卫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学生宿舍及有关楼房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留校学生的安全。
(4)保卫处要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逻力度,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
2、除春节期间(2012年1月23日至29日,共7天)不作安排外,寒假其他时间各单位都要安排人员值班,并于2011年12月30日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学校办公楼301室,电话:3183226)。
3、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电话:3182677、3183226;办公楼一楼大厅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值班,电话:3183202;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3183446、2473110。
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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