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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开放学院、自考相沟通班考生办理201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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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3:2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开放学院、自考相沟通班考生办理

201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各位考生:

     自学考试开放学院、相沟通试点班2011年下半年毕业初审时间是12月15-20日,为了使毕业生毕业数据和材料及时、准确上报,根据广东省考办《关于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07]1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经办学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课程顶替符合规定。

     二、办理毕业申请的程序(重点,共4点):

     1、考生通过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TEGD.EDU.CN),选择“自学考试”栏的下拉菜单“考生登录”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工作。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新生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县(区)考办设置新密码。

     2、考生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校对正面的各项内容,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3、开放学院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即12月15-20日)到我院自考科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2)经校对正确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复印件。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学历鉴定证明》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代办(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湛江工作站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劳动路2号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9-3365768,联系人:梁老师。省内其他地区的工作站请与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请考生留意学历鉴定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一般应提前20天进行鉴定。

     4、自学考试相沟通班考生毕业材料由教学点直接转交到当地考办。

     三、逾期不提交毕业材料或者毕业材料不齐全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批。

     四、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或因个人资料数据不准确不能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即12月15-17日)与我院自考科联系(电话:0759-3182465)。





湛江师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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