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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有关开展我省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06级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拟到农村从教、并与县(区)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农村从教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仍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粤教继〔2007〕14号)体检合格;
3.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两学”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到湛江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06级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在4月25日之前可凭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证、“两学”证和与县(区)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到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请,并缴交非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费(120元/人)。
四、申请人可与06级师范毕业生同批进行体检。4月19日到校门诊部交体检费(50元/人)。4月20日参加体验。
五、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主页“教师资格认定专栏”上直接下载《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双面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用A4双面规格)。
六、06级非师范生的申报材料由本人直接交到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凭高校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 务 处
2010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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