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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会老同学,未设防遭奸淫;晚上抄近道回寝室,校园小树林里遇劫……
提要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逐渐引起了社会的重视;但相对而言,对大学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案件的受害者名单中的现象,人们却似乎关注不足。其实对于大学生而言,多年的学校教育能够教会他们知识,却不一定能教会他们在复杂的社会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盗窃、抢劫、强奸……面对这些犯罪行为,身处象牙塔的大学生要如何预防伤害?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大学林立,办案人员对一个个案件的分析,也许能带来更多的启示。
老同学电话请消夜
女生单身赴约被强奸
当“大学生”三个字映入眼帘,人们首先想到这是一个高智商的群体,却往往忽视了他们在面对黑暗和邪恶时的无助。“高智商并不代表就拥有高情商,社会经验的缺乏,往往让他们判断失误。面对不法侵害,好多大学生其实是一群尚未成熟的孩子而已。”摆在案头的一个案例中的受害人大学生晓芳(化名)的遭遇,就让办案人员由衷地惋惜。
对晓芳而言,2009年5月31日,无疑是人生最黑暗的一个星期日。
当天晚上11时,久未见面的中学同学周某向晓芳发出了聚会消夜的邀请,爱交朋友的晓芳丝毫未作考虑就欣然赴约。见面后,晓芳坐上了周某驾驶的小轿车。
“先去东湖边兜兜风吧!”虽然夜已深,但周某兴致很高。夜幕之下,小车往东湖的深处开去。此时的晓芳隐约感到了不安,然而四下无人,求助无望,她只能寄希望于周某不要撕破同学的情面。
然而,事与愿违。小车最终停到了东湖风景区一偏僻地段。此时的周某,面露狰狞,要求晓芳与自己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周某采取堵口、威胁的手段,在车内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直到次日凌晨2时,周某才将晓芳送回居住地。事后,晓芳给周某打电话,怒斥周某的行为,却得知了另一个坏消息——周某称自己用手机拍了晓芳的裸照及录像。担心自己的裸照流传出去,晓芳无奈只得再次答应了周某见面的要求。随后,周某又驾车将晓芳带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偏僻路段,以将手机内的裸照及录像销毁为条件,再次对晓芳实施了奸淫。
周某的罪恶并没有就此打住。2009年7月9日中午12时,周某冒用同村居民“才伢”的QQ号,约得其QQ好友晓姗(化名)见面。同晓芳一样,晓姗被周某以吃饭为由骗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偏僻地段,周某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用绳子捆绑、用封口胶封口的手段,在车内强行对晓姗实施了奸淫。
为防止晓姗报警,周某用手机拍下晓姗的裸照,并强迫晓姗录制自愿与其发生关系的录音,同时还从晓姗的手机内调取了其几个好友的电话号码,威胁晓姗如果报警,就将此事告诉她的好友,并将其裸照上传至互联网上。
事后,周某还以晓姗将其手划伤为由,胁迫晓姗支付自己200元“医疗费”。更不幸的是,晓姗因周某的恶劣行为怀孕,最后不得已堕胎。
2009年7月,周某被警方抓获,后因涉嫌强奸罪被检方批准逮捕。经法院审判,周某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而周某的犯罪工具均被没收,手机内所拍的裸照及视频也全部被销毁。
办案人员点评:
周某仅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却接连伤害了两位女大学生,可见高学历和高智商并不能成为阻止犯罪的“挡箭牌”。我们在谴责罪犯丧心病狂的同时,也为大学生单薄的安全防范意识感到担忧。
大学生,尤其是女生,既没有安全意识又手无寸铁,很容易成为不法之徒眼中的“猎物”。年轻的大学生们,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对网上交友尤其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答应与不熟的网友见面,即使要见面也应该记得叫上自己的同学或朋友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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