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湛师人 |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BBS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服务] 2014国考公务员面试:如何胜任无领导小组中的领导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
发表于 2013.12.31 10:44: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的国考以及各省省考都随着政审、体检、录用已经落下了帷幕,参加过面试的考生尤其是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生们一定也还记得当时自己在考场上的一些表现,那么如何在面试中拔得头筹,尤其是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试中胜任“领导”这一角色,成功入围面试,在即将到来的2014国考面试中,作为考生又应该如何备考,那么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来聊聊有关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一些注意事项,给准备备考的考生一些意见和建议。

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公安部,国家意识产权局,以及一些部委都会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模式,而且有很多部委在结构化面试的基础上又采取了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这就需要我们考生有十足的准备,在各地的省考中其中山东、吉林、云南以及江苏的一些部门就采取的是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由于有较强的让人觉得人际互动性,更直接的的竞争性成为部分省份的村官以及边境检疫、法检等部门的必考面试形式,那么接下来我们就重点了解一下无领导小组的一些特点。

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一般有四个阶段,分别是:提纲准备阶段、独立发言阶段、自由讨论阶段、总结陈词阶段。其中在吉林省考的部分考试中会取消独立发言阶段,但是无论是否取消大家都要用严谨的态度来对待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那么下面我们就来逐一谈一谈每个阶段考生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提纲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一般由工作人员来发放面试的材料,根据材料的长度会给考生思考的时间,一般为3-5分钟,这个时候需要我们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列出一个提纲,这也是为接下来的独立发言阶段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在写提纲时也要注意提炼要点,争取让自己的观点能被其他组员所接受,为接下来的独立发言和自由讨论阶段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独立发言阶段

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独立发言阶段,一般是在这个阶段考官会按照考生的考号来进行逐一的个人陈述,当然也有打乱顺序的时候,如果是打乱次序发言,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争做第一个发言的考生,这不仅仅能给考官一个好印象同时也有可能引导其他的考生的思想,将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从而争取成为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领导者。但是,也要注意在独立发言的阶段不仅仅是要把自己的观点说出去,还要认真的倾听其他小组成员的观点,这样有助于在下一个阶段发挥自己的优势。

三、自由讨论阶段

这个阶段是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重中之重,所以请考生务必注意。根据考生的一些表现以及根据一些考生的反馈发现,一般争做第一个发言的考生,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能给考官一个好的印象同时也能很好的把自己的观点很好的说出去。但是在进行自由讨论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在发言的过程中应该尽量看着小组的成员,因为讨论的对象是小组成员而非考官,在其他小组成员发言时应该用心倾听和认真记录,这样才能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掌握整个小组讨论的观点,还要做到兼顾一些弱势的考生,这样做不是凸显你的强者能力而是照顾弱者,这样也是为了团队的利益,也能给考官留下较好的印象。

四、总结陈词阶段

这是整个无领导小组的最后阶段,既然有一个好的开始已经成功了一半,那么在最后的总结陈词阶段就应该继续保持自己的优势,这个阶段是代表小组做出最后观点陈述的时候,如果考生是一个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人那么就应该把握住这样的机会,这样不仅仅能进一步奠定自己的胜负还能兼顾团队的利益,让整个团队取得较好的成绩。如果你的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都有所欠缺的话,那么可以推荐小组成员内比较优秀的考生,这样同样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以上四点是中公教育专家总结的一些经验,只有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备考”的严谨态度,才能成为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真正的领导者。








湛江公务员考试交流群:235565463




http://zhanjiang.offcn.com/html/2013/12/3158.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使用帮助
1.发帖导航 2.帮助文档 3.账号密码 4.广告业务 5.社团合作 6.联系我们 举报 | 报错

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业务合作
Archiver
举报

Copyright © 湛师人论坛 zhanshiren.com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粤ICP备0902848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1 © Comsenz Inc. GMT+8, 2024.12.23 08:5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