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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创新学生表彰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打造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造就一批表现突出、师生公认的榜样人物,引导学生树榜样、学榜样,全面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榜样湛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年度榜样团队(该奖项不预设评选数量,候选团队事迹突出且获得超过2/3评委投票才能当选)
(二)年度榜样人物
1、十大学习之星 2、十大学术之星 3、十大才艺之星
4、年度品行之星(各二级学院如无适当人选,可不推荐候选人,该奖项不预设评选数量,候选人事迹突出且获得超过2/3评委投票才能当选)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和学生团队
三、评选标准
所有候选人要求思想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当年无违纪处分现象,学习认真,当年无补考重修。各奖项详细评选标准见附件一。
四、推荐评选
(一)二级学院推荐(12月10日)
学生和学生团队对照评选条件,向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进行自我推荐,各学工办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团队),每个奖项推荐1-2人(团队),个人候选人最多只能兼报两项。
(二)评审会评选(12月中旬)
组织召开2012年度“榜样湛师”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候选人(团队代表)在评审现场结合PPT作5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投票评出各奖项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典型参加评选。
2、候选人(候选团队)的材料包括报名表、2000字左右的个人(团队)事迹材料、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学工办要于12月10日(星期一)前将本学院推荐候选人(团队)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教科,电子版压缩打包后统一发到xscsjk@163.com。
3、学生工作部对评选活动有最终解释权,联系人:王兴刚 联系电话:3183751。
附件:1、2012年度“榜样湛师”各奖项评选标准.doc
2、“榜样湛师” 奖项推荐表.doc
3、榜样团队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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