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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师武装[2009]1号
关于做好2009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09年11月1——13日分别在校本部和海军91487部队驻地对2009级新生同时进行军事训练。为搞好本次军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这一目的,贯彻严格要求的训练方针,强化学生国防意识以及培养吃苦耐劳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整体意识和集体主义品质。通过训练增强体魄,磨练意志,树立自强、自信、自立的思想,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全校2009级新生编成一个军事训练团,设置正、副团长及四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团 长:何兆发、林 森
副团长:林英豪、李海文、赫云鹏、冯基聪、全柱、冯彩莲、郭和才、林志军、黄增、梁晋、唐洪浪、吴万、林荣新、钟明杰、郑侯锦、杨子江、陈永国
军事训练组:龚德平、杨继焱、石军民。主要负责军训计划、组织和相关协调工作。
军事教研组:钟侯亮、钟研、李军。主要负责具体训练和教学落实中的有关事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思政工作组:韩艳伟、王兴刚、梁小春。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参训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宣传报道军训中的好人好事等相关工作。
后勤保障组:高乃永、张仁帮。主要负责协调军训期间的饮食,住宿、车辆、医疗、水电等后勤保障的相关工作,确保军训按计划顺利进行。
军训团编制序列原则上按每个学院编成一个连,各连根据新生人数编成若干个班,每连设连长1名(由军训教官担任)、指导员1名(由学院指定1名辅导员担任),各班设班长1名(由军训教官担任),副班长1名(由学生担任)。
三、时间及地点
(一)化学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09级新生,10月31日14:30时始在第四教学前开阔地进行消防灭火培训;11月1日上午军训动员大会结束后,分两批在燕岭大道一侧乘车开赴91487部队军营训练;11月12日午饭后分两批乘车返回校区进行合练;
(二)11月1日上午8:00,在学校寸金广场召开军训动员大会,参训学生统一穿着军训服装。
(三)11月1日至11月12日,化学科学与技术学院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09级新生共计700余人乘车到91487部队驻地进行军事训练。12日中午饭后乘车返回校区参加合练。
(四)11月1日至11月13日,法政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4500名本科新生及开放学院2009级340多名新生在校本部军训。
(五)11月13日16:00,在雷阳区田径运动场举行阅兵式和分列式,并进行军训总结和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到91487部队驻地军训的学院
1、派男、女带队老师各1名,名单和手机号码于10月29日前报学校党委武装部;带队老师请于10月29日16:00到党委武装部开会。
2、门诊部选派2名医生到91487部队驻地,提供医疗保障。
3、各学院自带饮水机,饮用水由学校统一供应。
4、到部队军训的学生,伙食费为15元/天,每位学生每天需交伙食费13元,11天共计143元/人(学校另补贴每生每天2元,由学校支出),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于10月30日上午交到保卫处综合科办公室;带队老师的伙食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5、带队老师和工作人员,自带日常生活用品及棉被,其它床上用品由武装部统一借用。
6、学生本着“统一、小而精”的原则,携带统一购买的军训服(含衣服、迷彩帽、解放鞋、外腰带),并自带枕头、枕巾、蚊帐、凉席、毛巾被、棉被、水桶、脸盆、衣架、拖鞋、餐具、洗漱用品、换洗衣服、笔、笔记本、军事理论教材、大学生安全教材,备少量防寒衣物以防天气变冷。
7、军营驻训的带队教师要注意跟队、跟班、跟课,及时了解本学院学生军训及思想情况,协助部队及学校武装部搞好学生军事训练。
(二)在校内训练的学院
1、各二级学院要派教师跟队、跟班、跟课,及时了解本学院学生军训及思想情况,协助部队及学校武装部搞好学生军事训练。带队教师的名单和手机号码请于10月29日前报学校党委武装部。
2、学生训练期间,由学校饭堂供应饮用水,学生自带饮水用具。
3、门诊部选派两名医生到校内训练场值班,做好校区军训学生医疗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珍惜机会
对高校大学生实施军事训练,既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也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形式,一定要予以充分珍惜和利用,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军训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军训的效果。
(二)严格管理,擅于自律
1、所有参加军训的男学生一律不准留长发、大鬓角、长胡须;女学生不准戴耳环、项链,不准描眉、涂口红;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参加训练。
2、因身体残疾或有其他严重疾病而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门诊部证明,由所在学院的领导批准,报学校党委武装部审核同意。凡因故不参加军事理论课程考试的学生均须补考,否则影响毕业。
(三)主动参与,协调配合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支持国防建设的高度,主动参与,严格要求,尽心尽力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学生军事训练任务圆满完成。
附:《湛江师范学院2009级学生军训计划表.doc表》
湛江师范学院党委武装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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