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回归线以南,青鸟不到的地方 (一) 清晨六点三十分,我和凉城都醒了。躺在旅馆舒适的大床上,两人都心怀鬼胎。 凉城把热烘烘的身子凑过来,一边上下其手,一边问我:要不要。 我忸怩地摇摇头,却被他用力拥入怀里。 一丝半明半暗的光线从不严实的窗帘缝隙射进来,楼下有洒水车马达的轰鸣,我恍恍惚惚地抱紧凉城汗湿的背脊,感觉自己的灵魂逃离了躯体,我不再属于我自己。 凉城发出沉闷又高亢的低吼,随后在我身上着陆。 “天亮了,城。”我说。然后闻到清新的橘汁气味以及暧昧的荷尔蒙气息,凉城从我身上爬起来,把水果系列的避孕套扔进垃圾桶,走进浴室淋浴。他肩上有我咬出来的牙齿印,红得触目惊心。 我一定很爱他。我想。我咬他是因为我很爱他。就像他拼命要我,是因为他很爱我。一定很爱很爱才会咬得这么痛要得那么多那么彻底。在这座北回归线以南的海边城市,我没有亲人和朋友,我想要的东西很少。不过是希望爱情和温暖。哪怕是一点点,我都会全力以赴。 床头的手机震动起来,是那首听得烂熟的《You belongto me》,反反复复那一句:Just remember darling all the while ,You belong to me。我不情愿地从被子里伸出手,抓过电话。“喂。” 是碧清。“我在招聘会现场了,你赶紧过来。” 我翻了个身,起床套上衬衫包臀裙高跟鞋和丝袜,在镜子前转了几圈,自觉身材比《珍珠港》里的女主角还正点。 “我去上班了。”凉城穿戴整齐后从浴室走出来 “可乐喝多了杀精又容易缺钙。”我说。 “走了!”他把手机和充电器塞进小肩包,开门出去。 其实我很想要一个吻别。拥抱也好。但他从来都这样吝啬,临走前也不愿意施舍一个怀抱。我总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又会在什么时候消失。爱情有时候就像幻觉,我觉得自己在做一场关于欲望和本能的美梦。 凉城走后我若有所失,趴在揉皱的床单上发呆。此刻的我大概像《长恨歌》里的王琦瑶,孤单零落聊无趣味,抓着一个关于李先生的幻想不肯撤退。但事实是,我不是王琦瑶,叶凉城也不可能是李先生。 我们是我们。是这个发霉发烂城市里的一只蠹虫。是地球千百万年衍生出来的孤独星球中两个孤独的个体。 洒水车马达的轰鸣又传上来,我从床单上抬起头,慢慢站起来。理了理头发出门。下楼后才发现下了一夜的雨,旅馆对面公园的植物发出生长时好闻的气味,好旺盛的生命力,和我颓靡的热情恰好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 我停在路边拦出租车,把身体和心情一起塞进闷热的车里,却一路塞车。回到学校已经很迟,碧清心急火燎地把我的简历递给我:“我已经投了两所学校,你去那里排队,快点。” 我不慌不忙地笑着看看她:“你今日好靓,想不到穿职装也能穿得这么高大上。” “你丫的!”碧清嗔了我一句,然后说:“我继续到别的档口打酱油,你自己执生了。”我点点头,随即不见了碧清,前面一个穿着橙色呢子大大衣的女生在和朋友说说笑笑时撞到我,在我的白色高跟鞋面留下了半只脚印。 “Bitch!”我在心里骂了一句,然后拿出纸巾擦干净了,前面的人龙长到我无法企及的地步,我又长得不高,头顶全是穿着七八厘米高跟鞋的把脸蛋涂成白霜的大四女学生,多像一场宫廷选秀。 有点想作呕。以及临阵逃脱。 我并不想当老师。 在我还可以选择的年龄,我想轰轰烈烈地地干一番自己钟意的事情。 于是我逃出人龙,把简历扔进路边的垃圾桶。刚好碰到陈筱,她跟我热烈地打招呼:“小鹿,你也来了?你来面试什么职位?”然后她自答自话地为自己的出现开脱:“我是来打酱油的,呵呵。” 我装做打电话走开了。曾与她在同一个部门共事两年,不过我并不喜欢她。我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懒得跟对方说话,觉得多此一举。不过我和她的前男友却是很好的朋友,当然不是那种能上床的朋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没进化得那么糟糕。我那时还在一个文学社团当主编,他前男友是社长,我们时常一起出席一些外校的活动,主持一些文学讲座,总之有点像王小波和李银河或是薄熙来与谷开来留给观众的身影。后来我们去饮酒,他跟我说:“小鹿,我爱了三年的女朋友是拉拉。”我那时对人生百态社会的病态还认识不多,听到后觉得异常惊诧,安慰他:“总有更好的总有更好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不要吊死在同一棵树上。” 后来我想想我的安慰词,连自己都觉得矫情做作信不过,他大概听了也只是觉得好笑。于是两人各怀心事地自斟自酌。那晚他喝大了蹲在路边猛吐,接着就急性阑尾炎发作,被送去了医院。我一直觉得,爱情和疾病是可以相提并论的,爱得越深越急就自然会发病。他是我很要好的朋友,我又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人,要讨厌起另一个人来实属不难。 扯远了。 陈筱依旧站在原地,不知是在等我还是她的“grilfriend”。我也仍装作打电话,对着空气自说自话,觉得像在做一场虚空的游戏,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在玩。 回来的路上遇见碧清,她问我:“简历咧?” “都投完了。”我递给她一个完美无瑕的笑容。 “你不要骗我。你可是应承我毕业后要留在湛江陪我的。可不要变卦了。” 我有点感动,毕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了,在这座发霉发烂的城市,能关心我的人少得可怜,碧清必定是那些为我首先英勇捐躯的少数者。我一把拉过她的手:“是是是。我赖也要赖在湛江。”其实我有点担忧,如果找不到一份工作的话,我在这里肯定待不下去。除非赶在毕业前找一个本地人嫁了。 嫁人嫁人。嫁人比毕业看起来更让我觉得心焦。 我又无端想起凉城。以及他温热的躯体结实的肌肉。 不能再想了,不能再想了,我掐了自己的手背一下。光天化日之下,欲望是罪恶的种子。 刚想和碧清商量着去路边摊大快朵颐,半路就杀出个何以明。碧清接完电话后跟我说:“以明来找我了,我今日不能陪你,午餐你自己解决。走啦!”我还没开始抱怨,她就踢踏着高跟鞋一阵风似的走了。 果然,重色轻友这句话用在哪个年代都不为过。 我也懒得吃,寥寥落落地走回宿舍,给几盆花浇了水,开了电脑想看电影,刷了一下网页,又不知道看什么,于是脱掉鞋子爬上床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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