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健康成长、追求卓越,用奋斗的大学生活创造最美丽的青春,用充满激情的青春梦助推伟大中国梦,根据《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首届“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本次评选面向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评选条件如下: (一)必备条件(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纪守法,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成绩优秀。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二)业绩条件(在符合必备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 4.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6.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二、参评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二级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 1、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学院1-2名参评候选人(根据现有学生人数,法政、人文、商学、信息、物理、外语、数学七个学院推荐2名,其余学院推荐1名)。由学生本人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表》(附件2),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写出推荐意见后,附个人参评材料,上报学生处。 2、学生自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可由本人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自荐表,并经10名以上同学复议后,附个人参评材料,报送校学生会。 三、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首届“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评选: (一)初评:校学生会组织由各学院学生代表组成的初评小组,对自荐同学进行初评,产生候选人10人,会同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入复评。 (二)复评:由学生处、团委组成复评小组,通过翻阅材料、评议等环节,最终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三)网评:开通“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专题网站,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同时接受实名制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在终评会上公布,并评选“最具人气奖”3名。 (四)终评:召开评审答辩会,听取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学校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经打分、评议等环节进行最终评定。 以上每一环节的结果都及时时行公示,其中网评和终评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覆盖影响我校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按时提交材料: 各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应上交的材料: 1、“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表(或“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自荐表)一式两份; 2、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 3、个人标准证件照1张,工作或生活照1张。 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前3项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 学院推荐参评人的材料于10月22日(星期二)前交到学生处思教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xscsjk@163.com; 自荐参评人的材料于10月22日(星期二)前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41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xueshenglianhehui@126.com 学生处联系人:王兴刚 联系电话:3183751 校学生会联系人:何淑文 联系电话(短号):620724 附件: 1. 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doc 2.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表.doc 3. 湛江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自荐表.doc 学生处 2013年10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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