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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级文科师范生普通话上课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zhanshiren    时间: 2014.2.25 18:07
标题: 2012级文科师范生普通话上课的通知
法政学院、外语学院、教科院、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2012级文科师范生的普通话课在本学期开课,在大一时没有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师范生和参加普通话测试未过二乙的师范生都要修读普通话课,请教务员通知有关的学生按时上课。
▲说明:1)已过二乙的师范生不需上课(免修普通话课)。
2)要求普通话未达二乙水平的师范生必须上课,否则没有课程成绩必然影响到普通话的总成绩不合格。

关于普通话课程成绩管理办法如下:   
1、限修普通话课的师范生的普通话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综合评定:(1)课程成绩,占总成绩的40%;(2)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前的口试成绩综合评定。
3、对于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总时数1/3的学生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
后附“普通话课程表”

           2012级师范生(文科)普通话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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