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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湛江赤坎海北路兴华“银宏商场",惊现史上最牛B的招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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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江记者
时间:
2013.8.19 22:07
标题:
湛江赤坎海北路兴华“银宏商场",惊现史上最牛B的招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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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9 22:06 上传
近年越来越多的人下海自已做生意了。不清楚大家有没注意到现很少商场合同是按法律,真正做到合法和公正的。
总是在合同上出现一条又一条的霸王条例。
商场方是强势压人,而租户成了弱势群体,
一般份合同总只会强调商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有罚钱,没收等严重处罚租户;而义务基本上一点也没有,并且违反不用负一点责任)
就拿近期招商的。例:赤坎海北路[原旧兴华商场]转租给温州老板后,改名“银X商场:近几月重调整装修后,向外招商。
听闻这发展商在霞山也经营了一处综合市场,自吹嘘说非常成功,现商家一铺难求,是霞山的寸金尺土商家发财之地。
本去招商部看了解一下,想帮家人拿间小档面经营。
新开商场租金并不像大家想像那么便宜,和赤坎凯德商场,世贸商场差不多。
但按\\\"分摊面积\\\"计算,以1平方按1.7平方租金收费。(靠边入墙10cm计算)就是如果实用面积30平方,\\\"分摊面积\\\"=30X1.7=51平方
约一楼是180元至220元/平方\\\"分摊面积\\\"
二楼是120元至160元/平方\\\"分摊面积\\\"
一楼是80元至120元/平方\\\"分摊面积\\\"
但原想新商场,档面能先选好位置的先,也不用转让费,就让招商人员给合同看一下。
结果合同内的条款有点惊世骇俗,从头看到底,只有商场方的权利,而见不到有一条义务;而租户方一大堆义务,没点权利。
首先,很少少过商场不单入场除去先交三个月铺租作入场压金外,平常交铺租方式是,还要提前预三个月或半年,一年的。
例如:以下惊世骇俗奇葩霸王条款...
1,没有规定商场方要求提供正常的营业经营环境给租户。 (就是说商场完全不用提供水电,空调,或甚至不开商场大门等,租户也要按时交租)
2,注明:任何时间,商场方都不用负责经营者在商场内一切商铺货品财物安全和损失。( 而重点注明:商场方不用负责商场内任何时间内商铺财物损失(就是说晚上收铺后,第二天铺搬空你铺里货品没一点责任)
3,注明在租户合同期内,商场方如果作出商场调整,例经营类别,经营位置改动,租户要无条件配合商场,得不定一分赔偿。
4,注明:如果商场方在租户合同期没到时,商场方无须征租户同意,也可将商场转租其它人,而不赔偿租户一分钱。(等于地产商一房多卖,而前面卖主还得不到一分钱赔偿)
5,注明如果租户停业2天,商场方可没收租户铺面及铺面内的一切财物。并且没收租户所有预交保证金及租金等一切钱财。
6,注明租户在商场的固定装修所有物品,在合同期满后,都要归商场方所有。(而商场方不要的,要租户自行清理)
7,注明:在租约没满时,商场以调整理由都可单方面解除租户合同,而无而得到租户同意(只需提前30天通知租户),而不用赔偿一分钱给租户.
8,注明:如果商场内发生火灾等意外损毁租户商铺,商场方不用负任何责任及赔偿。
9,注明:商场方如果不能提供租户场地给租户,只要不超过6个月,租户不能提出退场。
下面还有很多不合理条款,我都不敢看下去了.........
看完合同内包括的上面几条条款,我心都淡了。这合同签和没签有什么差别,得不到合同应有的一份保障。
商场不用负任何责,你刚入场装修好进好货,但它们想你搬就搬,想赶你走就走,一分钱也不用赔。
谁敢入场经营呀?
作者:
co_wentlon
时间:
2013.8.27 17:41
那就让他空置吧 反正世贸 凯德那么近 什么破玩意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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