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教育发展步伐,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目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40名,小学英语教师4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二)学历、专业和资格证要求
1、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廉江市一中招聘音舞教师要求的专业为音乐学(声乐方向),廉江市五中招聘音舞教师要求的专业为舞蹈学,其他中学招聘音舞教师要求的专业为音乐类专业或舞蹈类专业。廉江市一中招聘体育教师要求专项为乒乓球,同时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其他中学招聘体育教师专项不限。
2、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音舞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要求为音乐类专业或舞蹈类专业。
3、小学英语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后出生)。本市外在编在职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四)本市在编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至5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咨询电话:0759-6684339;0759-6621276)。
(三)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市外的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相片3张。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学校),并由考生本人如实手工填写《廉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优秀)报考人员,从服务期满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之日止在3周年以内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优秀)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生凭身份证于2013年8月9日至8月10日到廉江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责任自负。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参加考试。廉江市教育局地址: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
(五)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相关工作人员无法与报考者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上课,上课时间10分钟(美术、音舞科目为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内容为报考层次相应科目的教材。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优秀)报考人员,从服务期满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之日止在3周年以内的,面试成绩加5分计入总成绩。
(一)面试时间:2013年8月11 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廉江市第三中学。
(三)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确定体检对象和体检
根据报考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确定某招聘岗位的体检对象出现缺额时,从报考相同层次相同科目且总成绩60分及以上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执行现行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于8月12日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公布。
六、政审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经市编委办核编后,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取人员。
(一)录取人员从接到录取通知(电话通知)3天内,须到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者须和廉江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服务满五年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对招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 jiang.gov.cn
(六)咨询电话:0759-6684339;投诉电话:0759-6621276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廉 江 市 教 育 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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